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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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英雄-铠甲勇士15周年 全国巡展广州站超燃开启
2024年8月10日,由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主办的《中国英雄-铠甲勇士》15周年全国巡展,在广州天河高德置地春广场超燃开启。活动首日,聚集了众多铠迷铠粉,现场热闹火爆,每一位到场的观众都沉浸在铠甲勇士的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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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热门IP迷人眼!瞄准授权新风口,深圳国际授权...
2023年是消费复苏的一年,也是IP衍生消费的高光之年,市场上的火热也延续到了深圳国际授权展的现场。作为IP行业的年度盛事,华南地区领先的IP授权商贸平台国际授权及衍生品(深圳)展览会(深圳国际授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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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博物院与周大福珠宝集团 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京...
12月5日上午,故宫博物院与周大福珠宝集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故宫博物院故宫文化资产数字化应用研究所举行。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王旭东,国际儒学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原文化部副部长丁伟,国际儒...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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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祺车服网约车租售中心开业,一站式服务持续升级!
9月7日,如祺车服网约车租售中心正式开业。如祺车服网约车租售中心集车型展示、销售、售后等全链条车生态服务于一体,助力如祺车服完善一站式服务能力,持续为广大网约车师傅提供高品质服务体验,为产业链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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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传承爱与希望!2022同远第五届植得爱亲子公...
护绿,比我们想象中更迫切 阿拉善位于我国内蒙古自治区最西端,这里自然条件极为严酷,生态环境脆弱,沙漠化土地总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82.3%,且每年以1000千米的速度扩展蔓延速度扩展蔓延。 阿拉善的绿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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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拾烤肉“遇见羊城”广东省专场招商说明会成功举办
2020年8月22日,酒拾烤肉“遇见羊城”广东省专场招商说明会在广州成功举办。全国各地的受邀投资嘉宾齐聚于此,共同探讨酒拾烤肉未来在广东省的发展之路,开启共赢新时代。酒拾烤肉品牌开发总监黄砚方先生、品牌招商...
广州互联网法院发布网购维权攻略:虚构原价或涉“价格欺诈”
发布时间:2018/11/24 新闻 浏览:807
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质量问题是网购陷阱三大类型,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案件中,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位列二、三位。
广州互联网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选择有保障的网站和商家,了解清楚促销规则、真实价格后谨慎下单,收到快递确认无误后再付款。一旦发现问题,除了留存物证,还要及时保存宣传页面截图、交易快照、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作为日后维权的凭证。
网络服务、网购纠纷
在收案量前列
记者了解到,广州互联网法院自挂牌以来已收到了很多关于网购纠纷的案件。截至2018年11月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共收到立案申请1803件,受理案件691件,受理案件类型排名前三的分别为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其中,在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中,原告以自然人为主,被告以法人为主;自然人年龄集中在20岁至35岁之间,多为年轻的网民。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有:撤销交易,退回购货款,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商家更换商品,赔礼道歉等等。
据了解,网购陷阱类型集中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质量问题三大方面。广州互联网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时要注意选择有保障的网站和商家,了解清楚促销规则、商品详情以及真实价格,谨慎下单。收到快递后也要及时检查,确认无误后再付款。一旦发现问题,除了留存物证,还要及时保存宣传页面截图、交易快照、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作为日后维权的凭证。
万一遇到网购糟心事,自行协商、投诉还是无法解决,作为一家专门审理涉网纠纷的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提供了两个立案方式。一是直接登录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申请立案;二是直接到海珠区新港东路148号(磨碟沙C出口旁)52楼广州互联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现场,通过“5号金刚”自助立案,当事人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证等方式登录广州互联网法院的这台诉讼服务自助终端,实现自助立案、预约阅卷、进度查询,体验诉讼引导、诉讼咨询、12368等便捷服务,轻松获取法院概况、法院新闻、开庭公告等信息。
案例1
宣传内容夸张被诉欺诈
陈某在某平台自营店购买了HP笔记本,产品宣传详情页面介绍产品具备“双排散热孔”“航空级铝合金全机身”,可以“自动感光”,但陈某收到的产品并无此功能。其认为平台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平台退回购物款并给予三倍赔偿。
提醒:产品宣传的设计或功能与实际不符,可能会被消费者认为属于夸大宣传、虚假宣传,从而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商家发布产品宣传页面时,应仔细核对内容,同一款产品存在多个型号且功能不一的,要标明型号对标的功能,尽可能详尽、如实描述,不要夸大甚至虚构功能,避免构成虚假宣传或者欺诈。
案例2
虚构销量刷“好评”或涉欺诈
李某在某宝网站某商家处购买了一条裙子,收货后,发现裙子存在质量瑕疵,与大量买家的“好评”描述不一致。李某仔细查看评价内容发现存在照片、文字相似的情况,且商家也以发放红包的方式请求李某给予五星“好评”。李某认为商家存在虚构销量、刷“好评”的行为,属于欺诈,要求商家退款并给予三倍赔偿。
提醒:以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假宣传,构成欺诈,也有可能涉嫌扰乱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除了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案例3
“让利”活动虚构原价是欺诈
2017年10月1日,林某在某宝某店铺购买空气净化器,单价显示为2999元,购买时销售页面还显示划线价为原价4999元。但实际上,该空气净化器从2017年9月6日开始就一直以2999元的价格进行销售,其中2017年9月26日“聚划算”活动中的价格为2899元。林某认为,该店铺以2999元价格销售该空气净化器,但前7日在其店铺所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899元,并非4999元,商家构成价格欺诈,要求退货并退款2999元,同时赔偿8997元。
提醒:根据国家发改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诱骗他人购买的,应属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原价”是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7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商家在促销活动中,虚构原价可能会被认定为“价格欺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家在“让利”活动中要多一点真诚,少一些套路,如果以虚构的优惠误导消费者下单被认定为价格欺诈,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反而得不偿失。